美國250年的榮景,在經濟、文化和科技等方面領導全球。今天的美國社會在川普上臺後,出現了種種爭執。這些事情是偶然存在的嗎?和當初美國的奠定是什麼關係?美國今天所出現的價值之爭,它的本質又是什麼?
子涵和方偉採訪了Paul B. Skousen先生,請他爲我們講解他父親Cleon Skousen在《飛躍5000年》(The 5000 Year Leap)這本書中所講述的美國28條立國原則。
美國的這些立國原則是怎麼找出來的?
這些原則對於美國250年來的繁榮和穩定有多大關係?
時代在演變,這些古老的原則爲什麼對於今天還重要呢?
今天的美國,應該回歸的根基是什麼?
7-8-9-10: 原則7. 權利平等,而不是物質平等(Equal Rights, Not Equal Things)
政府的角色是提供平等的權利,而不是提供平等的物質。
原則8. 不可剝奪的權利(Man’s Unalienable Rights)
人類天生享有造物主賦予的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。
原則9. 神法的作用(The Role of Revealed Law)
上帝早已揭示了,保護人類權利的神聖法律。
原則10. 主權在民(Sovereignty of People)
政府只有以全體人民爲尊,才能享有上帝賦予的管理權利。